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增强融合活力 注重质量效益 全面提高人防建设新水平

时间:2011-01-22 09:22:03  来源:  作者: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国防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子。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以来,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氛围越来越浓,发展的平台越来越广,自身服务实力越来越强,初步形成了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的好势头,展示了人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新活力。然而,面对人防发展的新阶段、新任务,如何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深入、具体、有机融合,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大胆实践。

一、创新思路,努力实现人防建设统筹协调、质量并举的新发展

近些年来,人防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人防自身实力也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更快发展,人防融合发展的步伐相对滞后,发展的路子还不够宽,风声大、雨点小,在一些领域融合发展的效果不十分明显,特别是人才匮乏,年龄及专业结构不合理,进不来、出不去,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很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市建设和服务民生能力的提高。因此,我们应当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思考和谋划下阶段人防建设如何进一步增强融合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人防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问题。

融合发展是新形势下推进人防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融合不是表面的、肤浅的,而是具体的、深入的,还应当是充满活力、有机统一的。融合应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有机融合,注重内在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人防发展活力。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发展,目前人防部门基本建成了组织指挥、信息保障、防护工程等具有一定基础实力的体系平台,有了这些体系和平台,下步关键是如何用得上、用得好的问题,既不能“备而不用”,更不能“用而不备”。随着军事斗争应急准备的深入拓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各级应将加快人防建设摆在国家安全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来精心谋划。在人防建设的战备属性上,始终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在发展思路上,自觉地把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积极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体现内涵与外延、速度与质量、战时与平时、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大局意识。在人防组织指挥、信息保障、人口疏散、防护工程等体系建设上,要注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营。无论是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还是城市广场、道路、桥梁、涵洞及其他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既考虑未来战争的需要,又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珍惜民力,达到形式与内容、规模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应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在融合发展的实践中,更加注重人防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民生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不搞空架子,在融合发展中实现人防资源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夯实平台,努力实现人防战备、应急能力的新提高

近几年,“两防一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市“三位一体”的人防指挥体系基本形成,部分区(市)也在积极推进人防固定及机动指挥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已将人防部门纳入了应急救援力量,并将人防指挥场所明确为政府的应急指挥备份平台。但是,在当前加快推进人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新形势下,人防自身实力与所要承担的职责任务仍有不小的差距,使我们感到责任重大、力不从心。因此,人防部门在“苦练内功”增强自身实力的同时,应积极加强与地震、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可能将更多的人防战备资源转化为服务平时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实力,真正把人防部门打造成为一支参与服务民生的有生力量。

人防指挥通信系统参与平时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关键应在三个方面上下工夫。首先,要加强应急指挥阵地建设,不断完善网络体系平台,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政府应急指挥备份平台,能够纵向贯通、横向联网、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其次,要加强人才培养,选拔组织一支业务精干、专业技术过硬的人防通信保障队伍,通过大力引进人才,改善结构,增添活力,以保证“三位一体”人防应急实力的生成。第三,要拓展思路、面向社会、积极融合,突出实用、实效性,借助社会力量实现人防战备与平时应急能力的有效生成和提高。要与地震、消防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演练;与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人防民防知识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拓展人防民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人防工作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健全法制,努力实现人防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新转变

随着机构改革和人防职能拓展,各级人防部门执法主体的地位更加明确,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要求更高。近几年,通过去外地学习,我们深刻体会到,人防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各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且多大同小异,如人防法律法规修订不及时、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结建工程产权不明晰、报建联审制度执行不到位、人防队伍建设出现问题,等等。去年我省开展的全省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积极主动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等具体措施,及时解决了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达到了完善人防执法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从而把握了问题整改的主动权,有效地保护了人防干部队伍,做到了“有病自己医”。事实证明,我省的做法是正确的,具有先见之明。而在有些地方,因对人防执法暴露出的问题未能及时彻底纠正,导致有的人防干部职工因失职而被行政问责。因此,我们应当千方百计加强人防法制化建设,把其作为加快人防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毫不放松。

加强人防法制化建设,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尽快修订《人民防空法》及《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使其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更具权威性。二要配套完善人防法规政策体系,尤其是针对人防工程招商项目落地政策、产权归属、部门联审联批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为人防建设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和政策保障。三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军事机关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和军政双重领导体制的优势,借助一切平台,聚集一切力量,推动人防建设更快发展。四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积极探索建立源头治本的人防执法新机制。特别是在当前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联合审批、公开评议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范围更广,有必要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联审联批、审管分离、一口收费”的人防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人防规费征缴标准,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人防规费减免缓的问题。